从民营经济的份额看,民营经济对深圳的税收贡献过半,市场主体活力表现强劲。2017年深圳民营经济实现税收3711亿元,占总税收比重达67.9%,高于粤港澳大湾区9个百分点,成为推动地方发展,保障财政收入的重要力量。5年来深圳民营经济年均增速达16%,高出整体增速1个百分点,民营经济的主体优势明显。截至2017年,民营企业登记户数261.4万,年均增幅高达27.2%。从税收增长看,深圳民营经济虽然规模占比高,创新驱动力强,但增速逐步下降。2015年是深圳民营经济税收增速的高点,高达30.7%,随后逐步回落至2017年的8.9%,低于粤港澳大湾区10.5%的整体增速。增速回落与2015年的股市、楼市行情相关,但一定程度反映出民营经济处于增速换挡的阵痛期。
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税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应着力营造公平、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项政府公共治理活动,既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关键所在。2018年2月,深圳市政府发布《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深府〔2018〕1号),涵盖“营造综合成本适宜的产业发展环境——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等7大项20条措施。各级税务部门应参照国家和当地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明确相关评价机制和考核办法,为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在具体措施制定的过程中,建议对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认真研读,尤其对申报便利程度的评估指标进行科学分析,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厘清相关措施在提升营商环境方面的实际效用,准确定位问题、找准主攻方向,精准发力、高效推进税务部门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各项工作。
融资难题是掣肘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从国际经验看,各国在营造优质营商环境中均将便利企业获得贷款作为推动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税务部门也应就此发力。建议持续加强与银监部门、银行金融部门的合作,进一步推进“银税互动”,搭建“互联网+大数据+金融+税务”平台,着力降低民营经济融资成本,更好地扶持民营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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